公司五名员工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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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21 浏览人数:2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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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上午,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和市公安局在公司会议室举行表彰会议,对徐静芳、蒋锡芬、吴荣华、偶健、高国清等五位城镇公交员工,于9月2日在客运总站及时发现并擒获携带管制刀具嫌疑人员这一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表彰奖励。
会议首先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周理事长宣读表彰决定,表彰决定对9月2日发生的事情进行了详细讲述:9月2日上午8时许,一名年轻男子携带一只大包在客运总站准备乘坐公司101路公交车,驾驶员徐静芳和安检员蒋锡芬要求男子开包接受安检,男子不但不予配合,还与两人发生争执,并突然从包中拿出一把长约20厘米的尖刀对二人进行威胁,徐静芳果断关闭车门,驾车驶离。门卫高国清在远处发现异常后,一边大喝一声:“你怎么拿刀呢?”一边跑了过来。该男子见此情景把刀放进包里并从北门逃离,高国清立刻一路追赶并拨打110报警。临港分公司经理吴荣华听到蒋锡芬的报告,也立刻与安全员偶健开车追赶,追赶至华山路和芙蓉大道立交处,发现该男子准备乘坐出租车离开。三人在示意出租车司机不要搭载该男子的同时,吴荣华冲上前一把夺过男子手中的包,偶健和高国清同时将男子的双手控制住,并将其带回站内交给了派出所民警。经派出所审查,嫌疑人陈明交代当天从无锡乘车到江阴,准备转乘公交车到申港,因不服从安检,从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掏出一把管制刀具威胁安检人员。陈明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行政拘留十天。决定指出:在G20峰会期间,五名同志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及时发现和擒获了携带管制刀具的嫌疑人员,为社会消除了隐患,维护了车站地区的安全稳定,为此,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有关精神,对五名同志给予表彰奖励。
接着,周理事长和市公安局杨副局长一起,向五位同志颁发了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和奖金。
最后,周理事长和杨副局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周理事长指出:五位受到表彰的同志在G20峰会期间表现出的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值得广大公交驾驶员学习,同时也反映出了城镇公交公司工作部署到位,措施扎实有力,希望公司能一如既往,成为反恐防恐的坚强一线阵地。杨副局长首先感谢城镇公交公司培养出了这些优秀员工,同时指出,五位同志的表现,是城镇公交员工一贯素质的体现,希望城镇公交公司能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安保工作,为打造平安江阴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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